| [来源:原创] | [日期:2010-05-20] | [热度:] |
民盟阳江市委
一、重要性 当前,文化产业已经被世界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公认为“朝阳产业或未来取向产业”,从世界范围看,文化产业的年增长率为6%,其它产业的增长率为3%。就我国的情况而言,近年来,文化产业增长势头强劲,大大高于同期GDP增长率。因此,利用“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影响力而塑造 “南海Ⅰ号”文化品牌,打造“南海Ⅰ号”文化产业群,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极富有战略意义的举措.
二、可行性 一般而言,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条件的主要评价指标有:文化品位指标、资源价值指标、社会效用指标、发展预期指标、传承能力指标等。
“南海I号”,从历史文化上说,是迄今水下考古发现的文物中,船体最完整的、年代最久远的、文物数量最多的“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群,从打捞出水,到进入“水晶宫”保存和展示的过程中,其又注进了新的现代科技文化价值,加上 我市目前交通便利,区位良好,生活、商务服务能力较强,其完全符合上述指标要求.
三、紧迫性 当前我市在“南海Ⅰ号”人文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尚处于文化需求创意不足,策划能力低,缺乏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参与,资源闲置,未能有效地与市场接轨等不利状态。更值得担忧的是,随着宣传密度的降低,其宣传效应正在冷却,这些,对于我们开发相关的产业是很不利的。还有,随着“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开馆,我市的行政接待必然骤增,这将给我们的政府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而这类型的行政接待,从增加地方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发展地方文化产业这一角度上看,实质上就是一种公共服务,通过文化产业创收(如发包经营、特许经营、政府参股所得的利润、税费)来补偿,完全在于情理之中。因而,打造“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缓解我市的财政压力,也是迫在眉睫的举措。
为此建议:
一、建立“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研究会”和“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研究与开发中心”。 发展文化产业,关键点之一就是人才。只有把人才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文化产业才能真正得到快速发展。目前我市缺乏的是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市场策划人才,最急需的是既懂文化又懂经营的高级复合型人才。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吸引文化人才、专业人才、创新人才、创意人才聚集的社会环境。而成立“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研究会” 和“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研究与开发中心” 是延揽这些人才的最为便捷的途径。
1、“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的成员应包括: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有关的海内外历史、考古、海洋、气象等领域的知名学者、机构;宋元经济、陶瓷生产、工艺美术、海外交通和贸易等学科的专家和机构;国家有关部门、省市领导(聘请为顾问)。它的主要职责有:(1)以其学术研究成果不断丰富“海上丝绸之路”、“ 南海Ⅰ号——海上敦煌”的文化内涵,激活这一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传播力,为“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积累丰厚的文化资本。同时,它自身的权威性亦是“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品牌的重要元素。因此,它是我们整个“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的工作母机。(2)通过举办论坛、会展等大型文化活动,为“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发展搭建走出去、引进来的展示平台、交易平台、链接平台。(3)通过它自身广泛的人脉关系,开展政府公关、文化公关、市场公关,为“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创造起飞的商机。(4)通过它的专业优势,可以减少“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由于文化学术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而遭受的损失。
2 、“南海Ⅰ号——海上敦煌研究与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的成员应包括:文化、艺术、历史、考古、文物鉴赏、市场策划、市场管理、软件研发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综合性的文化素养,具有创新性的思维,具有远大的产业谋略的人才。前者是“中心”的基本成员,后者应为“中心”的领军人物。
二、做好海上丝路国际论坛的组织工作和申办世界海洋博览会的前期工作。
“论坛”的组织工作可以运用市场工具,大体操作如下:
1、近段时间,即起草《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论坛组织、运作、管理暂行办法》
2、按照《办法》,“论坛”市场运作的方式可以有三类:(1)政府部门以其财政性资金面向社会公开发包招标。(2)政府主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申请或竞争承办。(3)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知名人士赞助资金支持“论坛”运作,并参予监督管理。上述三类可由某一类单独进行,亦可两类、三类混合进行。
3、在市场运作中,要商定“海上敦煌”文化品牌的使用范围及时限;由赞助资金运作的,要公布赞助回报方式。
4、论坛的前期组织工作,可由有关政府部门与拟成立的“‘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协同进行。政府财政应对其划拨启动资金。
上述操作方式,亦可作为拟在2009年——2010年在阳江举办国际性的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的参考。
三、继续完善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建设。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根据我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文化产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保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化。因此要:
1、制定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目前,我省及我省许多市都已制订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而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迄今尚未出台,这就难以从战略的高度去谋划发展我市的文化产业,同时,也至使其在运作的过程中缺乏政策的保障。
2、制订《“南海Ⅰ号——海上敦煌”资源开发、产业经营条例》。条例应就“南海1号”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使用;“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经营中的产业结构、产业技术、投资融资、财政税收和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等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设立“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产业的启动,文化产品主导意识形态属性的体现,都需要基金的支持。因此,必须设立《海上敦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基金筹措工作可由财政投入、社会筹措、市场手段三方面结合进行。其中财政资金起着“种子基金”的作用。应运用市场工具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以更好地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基金应尽量支持重点项目实施。如“研究会”、“研发中心”的组建,动漫产业的启动。按照现行文化产业有关政策,中央财政设有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主要用于:支持优秀动漫原创新产品的创作生产、民族民间动漫素材库建设以及建立动漫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等动漫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我们扶持动漫产业启动,就创造了申请这一专项资金的条件,二者结合,可作为我市动漫产业链启动的原动力。
五、建立“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南海Ⅰ号——海上敦煌”文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可能带来多方面的利益冲突,人事纠葛,因此很有必要成立一个“文化产业”协调小组。协调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及其教育功能与产业开发之间的关系、文化产业与相关的部门之间的关系、区域之间特别是行政区域之间的关系、保护投入与开发收入之间的关系、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之间的关系。小组可由市有关领导担任组长,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部门和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中的重要人士为成员。